工会经费(筹备金)代收范围?
本市范围内已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且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除工会组织关系不属于本市外),由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征收对象具体名单由市总工会确认,首批代收对象为市规上(限上)企业.
开业或者设立已满1年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由税务部门代收筹备金.征收对象具体名单由市总工会确认,首批代收对象为市规上(限上)企业.
市级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筹备金)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统一安排和划转.
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和相关经济平台的工会经费,按原渠道收缴.
已建工会的金融、邮政、电信、电力、移动、联通以及其他中央、省市在本市企业单位工会经费,按原渠道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