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管证如何交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一般来说,开了外管证,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及一部分营业税,回机构所在地纳税,不在经营地纳税;但如果税法规定在经营地纳税的,那就要将税款在经营地交纳.
比如:建筑安装业务,纳税地点是建筑劳务发生地,要向建筑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交纳营业税.
建筑企业在机构所在地办理外管证缴纳2.05%所得税,在经营地代开发票缴纳0.2%所得税,共缴2.25%
已经办理了外管证,并在乙地交了税并代开了发票,那么在甲地对于在乙地交了的税不用再交了. 操作:填写纳税申报表时,营业收入要填写两地的总收入,再将在乙地交了的税填写入已交税或扣除项目中,最后差额部分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