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要求规定?
1、已通过身份验证的办税人员在本市各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本公告规定范围的涉税事项时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办税人员变更或《授权委托书》到期的,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身份信息变更和采集;办税人员的移动电话号码等已采集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应于实际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
3、对未采集身份信息以及身份验证失败的办税人员,应主动通过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在本市各实体办税服务厅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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