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免税收入如何结转成本?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已下放到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的人员工资和费用,为此投入的料、工、费,都是成本. 按实际成本结转.
技术开发合同收入免交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再将销项税额中的金额作为应免征的税额进行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