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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