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白酒生产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上报销售单位销售价格的,主管税务局应按照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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