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沙滩车等车辆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071号)规定:“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