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规定:“第三条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第四条烟叶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五条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
……
第十条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