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税率后,如果存在补开原适用税率发票,申报表如何填写?
自2018年6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发生调整,将原来的17%项目、11%项目的栏次名称相应修改为16%栏次、10%栏次,停用"13%税率"的相关栏次. 若税率调整后,纳税人存在补开原适用税率发 票等情形,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例如:纳税人2018年5月存在补开17%税率发 票的情形,在6月申报期将相关开票数据填写在16%项目的相关栏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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