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租房产税如何缴纳?
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这里所指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有收入,而不是最终的承租人支付的所有承租费用(房产的真实租金).从转租的过程分析,一般真正的承租人只有一个,即最终的承租人,他支付的租金在产权所有人(出租人)、转租人之间分配,在加价转租的情况下,加价部分收益归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