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第一条规定:“……税务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纳税人应当到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您应该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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