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1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生产销售卷烟
1.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实际销售数量。
2.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者核定价格。
……
4.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规定:“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