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凭证修改怎么做?
谁填制的凭证就由谁来进行修改
修改凭证
(1) 执行"凭证"|"填制凭证"命令,进入"填制凭证"窗口.
(2) 单击"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找到要修改的凭证.
(3) 对于凭证的一般信息,将光标放在要修改的地方,直接修改;如果要修改凭证的辅助项信息,首先选中辅助核算科目行,然后将光标置于备注栏辅助项,待鼠标变形时双击,弹出"辅助项"对话框,在对话框中修改相关信度息.
(4) 单击"保存"按钮,保存相关信息.
注意:
未经审核的错误凭证可通过"填制凭证"功能直接修改;已审核的凭内证应先取消审核后,再进行修改.
若已采用制单序时控制,则在修改制单日期时,不能在上一张凭证的制单日期之前.
若选择"不允许修改或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权限控制,则不能修改或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
如果涉及银行科目的分录已录入支票容信息,并对该支票做过报销处理,修改操作将不影响"支票登记簿"中的内容.
外部系统传过来的凭证不能在总账系统中进行修改,只能在生成该凭证的系统中进行修改.
如果凭证没有审核 记账,就在填制凭证 直接修改,
如果已经审核,先反审核再修改.
如果已经记帐,先反记账,再反审核,再修改.
如果已经结帐,先反结帐,再反记账,再反审核,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