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就必须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或者“外经证”)。一般情况下在总包合同缴纳完印花税后,就需要办理“外管证”,并在机构所在地办理“简易计税”或者“一般计税”备案。 办理外管证的手续相对简单,大部分地区只要网上办理就行。所需资料一般为:总包合同原件扫描件、总包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扫描件、办理申请表(盖公章)扫描件,扫描图片每张不得大于300kb。
办理完外管证后,应在30内到建筑服务发生地国税局(项目所在地)进行报验登记(税务登录备案)。在当地办理税务登录备案的所需资料,不同地区有所不尽相同。一般规定的资料有:建筑业登记表、税务登录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所得税征收证明、总包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管证的有效期不同地区不尽相同,有180天的,有365天的,有些是按合同工期规定的,到期后必须及时注销和重新办理,否则影响其他工程项目的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