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需要红字发票的发票联吗?
答: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对方公司已经认证抵扣并且入账,要把开好的两联红字发票寄给对方冲账用,如果对方没认证的,要把这未认证的两连发票要回来,而后开的红字发票不用寄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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