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税额为什么要交城建税?
免抵税额实际是进项税额转出额,又以政府退税补贴的形式参与了增值税的计算。进项转出和销项税额性质是相同的,是增值税计算公式中的被减数。如果减数为0,那被减数就是计算城建税等附加的依据,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是计算城建税等的基数。免抵税额是进项税转出额,因此也是计算城建税的基数。
也就是说: 城建税计税基础=当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财税[2005]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明确如下: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三、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