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款能开专票吗?
开具增值税专票,一般应该使用银行汇款方式结算.只有金额很小的增值税专票(万元一下,如住宿业法票、汽车修理、加油等法票)才能使用现金收款.
因为开具增值税专票,需要遵循"三流一致"的原则,即法票流一致、资金流一致、货物流一致.如果使用现金方式收款,就难以体现"资金流一致"的原则.会引起被税局怀疑"虚开专漂"的涉税风险.
问: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发票,但是对方交的是现金,不是从对公银行付的款,这种情况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现金使用请遵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