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邮税计征公式:
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款书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
其计征公式为: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行邮税计征规定:
进境物品进口税是从价计征,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款书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进口税额为完税价格乘以进口税税率。
海关对应税个人自用物品按“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简称“税则归类表”)进行归类,确定税率。
进境物品依次遵循以下原则归类:“税则归类表”已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税则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确定。海关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