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金三打印客户端插件如何下载?
【答案】
需要到当地的地税网站中,”下载区域“下载打印控件,并安装后,就可以打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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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常见问题
金三打印客户端插件如何下载?
1、网厅申请代开专票时,系统提示:“三方协议验证未通过,请到大厅验证激活”,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金税三期上线后,由于数据是新导入的,三方协议是与银行的重新对接,有些单位的三方协议会发生验证不通过,目前主要集中在三证合一换号户和纳税人名称中含有括弧或其他特殊符号的纳税人,请发生验证不通过的纳税人携带三方协议、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到办税服务厅核对验证,无法验证通过的只能再次重新签订三方(请带公章和银行所需资料)。
2、过去申报系统里行业可以自行选择,现在选不了,系统自动带的是错的,怎么申报?
答:金三上线后,新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更规范化的业务办理,申报表系统与登记密切相关,目前所带的行业是原来系统登记的,如果不影响您此次申报,可以忽略,正常申报。以后再去办税服务厅变更为正确的行业明细。有些行业涉及特殊报表,如果行业错误,造成无法申报,请及时去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后,再更新网上申报数据后进行申报。
3、企业在网上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显示同步失败,或打印不出文书受理单号怎么办?
答:纳税人从网上申请代开专票,然后在自助代开机上代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简便快捷的方式,但是纳税人一定要注意:
(一)在网上申请时要看申请单上是否信息齐全,是否带出了发票办税人员电话,如有数据,可正常提交,若没有带出数据要自行填写,但需要退出网厅后再次登录才行。
(二)若信息都填写完整,提交成功,打印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的左上角须有文书受理单号或表的右下角有二维码,如果没有,无法自助代开,纳税人进系统再次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只能重新再次申请一次,重新打印有二维码或文书受理单号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4、上个月领购了双倍的发票,这个月还可以领购发票吗?
答:上个月由于金三上线,临时调整了用量,这个月恢复原用量,如果纳税人所用发票都已经上传验旧,按差额购票量可以领购发票。如果纳税人一个月可以领购50份发票,结存发票需要小于25份,才可以领购发票。
5、企业申报增值税后再申报一税两费的报表时,系统里计算机代码显示8个A怎么办?
答:金三上线后,凡三证合一18位代码企业都会出现这种情况,继续申报即可。
6、企业已经申报成功,但查询结果显示“纳税申报数据已提交,请到申报大厅完成申报(抄报税,一窗式比对)并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这是怎么回事?
答:这种提示两种可能:一是由于申报成功,比对也相符,而且也可以清卡,但只有扣款没有成功,请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注意问题1中提示的三方协议问题),到办税服务厅扣款或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二是由于申报成功,但比对不符,并且无法清卡,请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增值税申报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票汇总表、手工清卡申请单、公章、其他证明材料如误开的发票等到主管税务所对应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7、增值税申报业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网上提交申报前请您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1)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前,必须先在税控开票系统中进行远程抄报操作。(2)营改增企业必须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且必须填写与增值税申报表相符的真实有效的数据。
8、软件升级困难该怎么解决?
答:本月申报软件广普性升级且升级包较大,部分企业由于网速、操作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自动升级中断。请您访问www.zlsnet.com到下载中心下载“北京国税办税软件八月征期汇总升级包”安装,记住有“汇总”字样的那个升级包。
9、代开发票业务电话信息填写有哪些变化?
答:以前业务:电话信息由系统带出不允许修改,如要修改先到大厅窗口变更。现在业务:电话信息由系统带出,如果没有带出,办税人员可自行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10、代征地方税费计算机代码怎么录入?
答:未办理“三证合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110开头,代征地方税费表中的计算机代码可以自行录入。办理了“三证合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911开头,代征地方税费表中的计算机代码自动带出“AAAAAAAA”且锁死不让修改,这是正常的哦!
11、代征地方税费扣款流程有什么变化?
答:以前业务流程:纳税人在国税申报成功可以直接跳转地税网站进行扣款。现行业务流程:纳税人在国税申报成功后,进入地税的“北京互联网地税局”客户端软件办理。已安装软件的启动软件进入“税款缴纳”模块生成缴款书或三方协议划款。如果不能正常缴款请进入“税费申报”“城建税及附加”“城建税及附加明细申报”模块重新填报。
1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特殊说明有哪些?
答: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家业务具实填写减免税明细数据,具体监控条件如下。
一般纳税人的监控条件:免税项目第5列“免税额”大于等于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5%-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且小于等于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17%-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监控条件:(1)除减免性质代码为01011701至1704的优惠项目外,免税项目第5列“免税额”等于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3%(2)减免性质代码为01011701至1704的优惠项目,免税项目第5列“免税额”等于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