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费预充值发票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库存现金
高速公路通行费预充值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吗?
财税〔2016〕86 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x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通行费必须是实际支付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而不是预交款.所以,公路通行费预充值发票是不能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