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二、业务描述:
纳税人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及积分明细和所属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
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
三、设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四、办理材料:
无
五、办理地点:
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具体网址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六、办理机构:
省税务机关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九、联系电话:
省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
十、办理流程:
无
十一、纳税人注意事项: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仅能查询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及积分明细和所属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
2.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仅能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