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房产投资改现金投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19-03-07 14:57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问题】

  我公司由两家国有企业投资成立的,其中一投资方当时是用房产进行投资。现在由于该处房产我公司无法管理,经协商我公司根据董事会会议的精神,同意该投资方收回投资的房产而改用现金投资,投资总额不变。由于当时房产投资时,我公司已办理了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现在归还这一房产时我公司是否免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解答】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房产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与原投资方无关,归还原投资方,实质视同原投资方以现金购回房产,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