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想举报一家饭店将没用完的发票私自售出,请问如何处罚?
回复:吉地税发[2009]23号:第五条 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除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外,可按下列标准处罚:
私售发票,二十五份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五份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示:对于私售发票二十五份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五份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你对其进行举报,维护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的权益。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