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是刚成立的企业,我要设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账簿,请问对设置的时间有具体规定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提示:您应在发生扣缴义务之日起10内,设置代扣代缴税款账簿。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