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勘察设计企业,如我公司派设计人员到外国去为他们现场设计和服务,这样因劳务发生在境外,故不属于我国营业税征税的范围,请问我理解的对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6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的规定,境内的应税劳务才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在国外的设计收入不需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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