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院经审计人员调整,待处理财产30多万元,请问应该怎样处置核销? 答:将相关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涉及到以前曾经抵扣增值税的,那还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转出的相应增值税也可以列为损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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