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工程建设方可以代扣承包方的营业税吗

2019-01-10 13:33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 老师:工程总包方就(总包金额-分包金额)后的差额纳税,是纳营业税吗?假如业主已经按总包金额代扣代缴税金了,总包方还要就(总包金额-分包金额)后的差额纳营业税吗?分包部份在计量时要扣分包商的税金,同时要求分包商提供分包发票的对不对?

  :工程总包方就(总包金额-分包金额)后的差额纳税,是纳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也就是说,建设方(业主)可以代扣代缴营业税,总包方和分包方可以不再缴纳营业税,但是必须取得相关的完税凭证。双方交易,必须按规定开具发票,这是规定,和完税凭证不是一回事。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