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用交易所转付货款购物可否抵扣

2018-12-27 14:19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某商贸公司今年5月份通过商品交易所做了一笔期货交易,当时约定由交易所将货款转付给销货方。当月该公司从销货方取得了专用发票,并将货款支付给这家商品交易所。

问:销货方与该公司支付款项的单位不同,该公司能否抵扣这笔进项税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该公司委托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并从销货单位取得合法专用发票后,此笔进项税金可以抵扣。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