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企业自印销货联单属于发票吗

2018-12-24 10:36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问:去年10月底,本地国税局在我厂进行检查时,对我厂开具的自制销售联单上注明的折扣额不予认可,要求补缴这部分增值税。对这一决定,我厂很不理解,税法上不是说“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吗?为什么还要我厂补缴税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无论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应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严禁企业私自印制。只有正式发票并且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才能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你厂开具的销货联单不属于正式发票,上面注明的折扣额也就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因此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缴折扣金额部分的税款是正确的。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