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哪些活动可予以免税

2018-12-24 10:36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问:我是韩国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现有一问题咨询如下:我办事处主要负责对韩国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情况的调查工作,没有营业收入,请问我办事处是否需要纳税?

  答:根据现行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常驻代表机构划分为征税的代表机构和不征税的代表机构。其中,为其总机构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及其他业务联络、咨询、服务活动,凡没有营业收入、服务收入的代表机构,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凡代表机构为总机构的各类代理、服务性业务而进行的同类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各项服务,不论是否体现收入,均构成应税代表机构。

  据此,你办事处可根据上述规定,具体界定是否构成应税代表机构。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