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经济补偿可否做税前扣除

2018-12-19 11:29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问:某公司与今年1月份违纪的3名工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将应一次性付给的经济补偿(6万元),增加了1倍(12万元)补偿给了这3名工人,这12万元该公司全部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请问是否正确?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22号)文件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此可见,该企业将高出劳动部颁发的规定1倍的补偿金做税前扣除是不正确的,该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6万元。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