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但不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报。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报送资料:(一)《纳税人变更事项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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