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我市堤围防护费的通告》规定,自2014年9月1日(所属期)起,我市免征堤围防护费。 上述回复不作为法律依据,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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