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进行了公益性捐赠,可以要求电信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规定,电信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机构接受捐款提供服务,如果捐款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捐款人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