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务登记中纳税人名称发生改变,名称变更前领购的发票还可以使用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 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因此,名称变更前领购的发票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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