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代开发票预缴税款的比例是多少?
答: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自然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外籍人员)代开发票还需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不含税销售额*1.5%)。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当季累计开票销售额超过9万元时,将一次性补征应缴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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