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业务对外开具发票应当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具体请到主管税务局办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