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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收购农产品再销售征税吗?

2023-11-06 11:19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收购农产品再销售征税吗?

收购农产品再销售征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两个文件的规定,只有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其余购买的农产品再销售不得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销售时是否免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并不是每款农产品销售都免税.具体免税项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3、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

其他的情况,是需要交税的.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收购农产品再销售征税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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