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就是说明单位没有去税局做税种核定工作,系统就会有这个提示.需要去带上相关资料去税局做税种的核定,然后登陆电子税务局申报,才不会提示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情况有如下两种: 1、如果已经做过税费种认定 点击系统设置右上角企业管理,查看下登陆的企业信息是否正确. 2、未做过税费种认定 需要到税务大厅核实以下登记项目: (1)认定时间:必须是当前税款所属期或以前月份.(2)征收代理方式:必须是"代扣代缴"(请注意:不是代收代缴)(3)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4)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或其他申报的应纳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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