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
税法中对于投资资产的处理,要求按规定确定其成本后,在转让或处置投资资产时,其成本准予扣除.因此,税法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并没有权益法的概念.长期股权投资取得以后,如果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则一般情况下在持有过程中随着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变化,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
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按照税法规定并不要求对其成本进行调整,计税基础维持原取得成本不变,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
②投资损益的确认.按照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即作为投资企业,其在未来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有关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该部分现金股利或利润免税,在持续持有的情况下,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不会产生计税影响.
③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的变动.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外,对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权益变化,也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其计税基础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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