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成本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成本应以实际发生额予以确认,如果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实可靠地估计并计量的话,也可以在当月按估计值入账,譬如月末,在发票未到,货物已到的情况下,应该暂估相关原材料或物资暂时入帐,待下月初应将此分录按暂估金额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
例:11月13日购进A材料一批,验收入库数量10T,至月末结账时发票仍未到,货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发票,并支付价款120000.00元.
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
贷:应付帐款
2.12月1日
借: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
3.12月10日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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