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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2023-10-20 11:07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处理要点

答:1.范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范围,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即动产(包括交通工具).

2.购买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制造的.包括购进的二手固定资产.

3.单位价值: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如果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为不含税价;如果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为含税价.

4.残值处理:如果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一次性税前扣除包括残值.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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