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防伪税控服务费全额抵扣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对于小规模防伪税控服务费全额抵扣,其会计分录可以这样操作:
1.第一种方法:
①购入专用设备、支付技术维护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②抵减增值税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③购入的专用设备已申报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简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扣额为价税合计额),相关进项税已经认证抵扣的,应当转出.
账务处理:根据财税[2012]15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二项费用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而不是完全作为进项税抵减.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二项费用也是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一栏中填列.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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