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从价计征如何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1、一般是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次月,否则从合同签订时间的次月;
2,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单位税额也是指每年每平方应纳的税款,一般每年分两次缴纳,各省规定不尽相同,是一年之内都得交清.
3,分割给业主前是按总证面积交税,分割后,公司只按剩余面积缴税.以项目交付为截止日,有的地方以签订销售合同收完款作为截止日.
计算依据:
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
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扣除时间.
3、注意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及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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