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房能扣除专项扣除吗?
答:根据国发〔2018〕41号对于住房租金的规定,员工住公司宿舍,如果公司向员工收取租赁费,可以享受个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公司未向员工收取租赁费,在不可以享受个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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