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销售方未享受免征政策,可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只需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如果销售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可开具或申请代开征税率为3%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进项税额抵扣.这里一定要注意专用发票的认证有效期,逾期则不可进行抵扣.
(二)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方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应开具或代开普通发票.购买方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
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考虑到农业生产者个人无法开票的问题,这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收购发票,收购发票左上角应注明"收购"字样.
(四)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
一般纳税人进口农产品,直接按专用缴款书上的进口增值税税额进行抵扣.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农产品进项税额如何抵扣?】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