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
会计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包括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包括:(1)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时,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
3.投资收益.具体包括:(1)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以及有重大影响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地投资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金融资产在宣告发放股利和利息以及出售时的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在宣告发放股利时的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时的投资收益.第一类投资收益会计上是在年末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投资收益.
4.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包括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盘盈、盘亏、接受捐赠与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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