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录增值专用发票,未抵扣账务处理如何做?
根据相关规定: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逾期未认证抵扣的原因属于客观原因,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公司是由于疏忽导致发票逾期未认证,不属于客观原因,则此发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担此损失.
除去客观原因,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认证,只能作为普通发票入账了,也就是税金方面要记入存货的成本.
超期未认证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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