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2、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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