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长期暂估做账会有哪些税务风险
暂估入账的在当年取得发票的,把暂估反方向冲红,重新按发票金额做分录,已经结转成本的要调整.如果到次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以防止企业滥用暂估入账.
暂估入库成本结转处理怎么做?
1.材料暂估入账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2.结账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3.下月初: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4.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5.调增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差额
贷:原材料差额
条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红字差额
贷:原材料红字差额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可得:对于购进商品,如果已验收入库但还没收到发票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等)进行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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